3月25日是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东山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新华中学法治副校长史佳麟前往新华中学,开展春季开学季“三防”进校园法律宣传活动。
活动中,史佳麟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征,围绕预防网络诈骗、防止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主题,重点对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讲,通过法治讲座、绘制手抄报、签订承诺书等多种活动形式,让同学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掌握了丰富实用的法律知识。
“同学们,你们知道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吗?”在讲座课堂,史佳麟重点介绍了校园欺凌的含义、具体表现形式以及带来的种种危害后果。通过现实案例剖析,告诉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呼吁同学们要提高警惕意识和明辨是非的能力,既不做“欺凌者”,也不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旁观者,面对校园欺凌要勇敢地说“不”。
史佳麟随后又向同学们普及了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知识,尤其是针对青少年的常见诈骗套路,教育同学们如何识别防范电信诈骗、上当后的补救措施,组织学生签署《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承诺书》,提醒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不轻易将个人信息透露给陌生人、不轻易相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不向陌生人转账汇款,增强自我安全防范能力。
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通过此次活动,在同学们的心中播下了一粒“法治种子”,让法治精神伴随着孩子们健康茁壮成长,做法治中国的尊崇者、捍卫者、建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