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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 “法院+劳动监察”联动解纷解“薪”愁

发布时间:2024-03-25 08:57:23


引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鹤岗中院按照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积极推进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鹤岗中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全市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司法供给,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公正的司法服务,共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生动实践和创新经验。

党建引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灵魂。萝北县人民法院名山法庭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中,坚持基层党建与队伍建设有机融合,成立4名党员法官组成的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旗帜引领作用,主动攻坚克难,擦亮党员身份,提升诉源治理效能。

近日,名山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党员法官先锋作用,通过与鹤岗市劳动监察部门联动,妥善解决了一起农民工欠薪案件,帮助原告周某等六人讨回拖欠两年的劳务费4万余元,解决了工人们的烦“薪”事,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22年6月,周某等六人在某村加固围栏项目中从事基础作业工作,项目结束后一直未收到工资。因多次协商未果,且超过了仲裁时效,故周某等人将鹤岗市某建设公司告上法庭。

收到案件后,法官阅卷发现,周某等人提交的证据有记工明细表、有对账欠款单,可能存在分包方未支付被告尾款,被告亦存在难处的情况。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特殊性,一方是农民工,另一方是企业,既要解决欠薪问题也要考虑企业的生存发展,承办法官联系鹤岗市劳动监察保障大队,共同就案件情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商讨出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又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在承办法官的劝导下,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在鹤岗市区,为减少当事人诉累,避免其来回奔波,法官决定在鹤岗市劳动监察保障大队开展调解工作。调解现场,六名原告代表周某及被告法定代表人按约到场,劳动监察保障大队队长现身说法,贾阔文法官与助理郑伟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分析利害关系,当了解到被告某建筑公司遭遇分包方欠款、合同约定不明的困境时,共同为其提出解决方案,使当事人感动不已。经过两个小时的努力,六名农民工与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以“如我在诉”之心帮助弱势群体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以府院联动机制发挥专业调解作用凝聚诉源治理合力,名山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供了“双保险”,让农民工既“稳薪”又“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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