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持续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以联促动,以动见效,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服务法治建设战略全局,着力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努力为鹤岗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近日,市法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调联动机制”启动会议,就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进一步统一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尺度,共同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
2024年1月,市法院、市司法局正式联合制发《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鹤岗市司法局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试行)》,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优势,建立并实施衔接顺畅、协调有序的行政争议跨部门协同化解机制,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促进行政诉讼与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解纷方式有机衔接,助推行政争议化在源头、解在诉前、消在萌芽,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为切实把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到位,市法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召开鹤岗市“府院联动”工作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上,双方就新收行政案件进行深入研讨,确定化解方案,充分发挥出府院联动机制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实现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联动共治。
下步工作中,市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行政审判工作放在服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格局中谋划推进,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持续推进府院联动常态化,通过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开展同堂培训等方式,把司法理念、裁判标准传导至行政执法环节,促进行政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鹤岗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