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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4-01-15 10:00:34



(2024年1月11日鹤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大会通过)

鹤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亮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抓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奋力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推动鹤岗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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