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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亮向鹤岗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15:33:52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0日在鹤岗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赵亮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在市委坚强领导和省法院悉心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总思路,发挥“三争”晋先总抓手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新收案件15081件,办结14777件,收案同比下降35.13%,审限内结案率93.34%。其中,市中院新收案件1476件,办结1346件。

一、强化政治意识,在走好第一方阵中彰显坚定信心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始终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紧扣“六个龙江”任务目标,聚焦“两城”建设战略布局,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五牢记五融合”党建与业务融合实施体系,以从“政治上看”引领从“法治上办”。深入开展能动司法、“八个关系”“扪心八问”大讨论,不断强化“如我在诉”“如我在办”意识,努力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建成“两厅两馆一长廊”,聚力打造特色党支部,叫响“五(吾)心向党”党建品牌,以红色文化凝心铸魂,筑牢“党旗红·法徽红”党建阵地。

二、守护平安鹤岗,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彰显司法力量

全力维护安全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刑事案件516件,判处有罪人犯672人。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75件81人。重拳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及关联犯罪,审结案件101件,挽回财产损失953.35万元。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4件33人。

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集中清理民营企业涉法涉诉问题,化解涉企矛盾纠纷3289件。依托“党政支持+府院联动”,坚持“清理+拯救”双管齐下,审结破产及强制清算类案件292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类案件273件,结案标的额1.4亿元。借力“四员合一”人员,推进类型化纠纷批量化解,非诉解决类型化纠纷279件,经验做法被《人民法院报》宣传报道,被最高院、省法院转载刊发。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42件,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达100%。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研究制定《鹤岗市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行政相对人撤诉29件,行政机关撤回强制执行申请7件。深化项目建设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联动机制,审结涉重大项目行政诉讼案件5件。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出台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锚定发展大局,在护航“两城”建设中彰显司法担当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7759件、合同纠纷案件4286件、侵权纠纷案件549件。依法严惩恶意拖欠赊账等行为,执结融资租赁等案件357件,执行到位金额5900余万元。首创“履行宽限期”+“代位清偿”执行模式,一揽子解决企业间连环债、三角债等复杂债务纠纷110件。建立萝北龙江三峡、绥滨月牙湖司法保护基地,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7件,调撤率100%,加强对鹤岗知名品牌等“老字号”及寒地黑土、绿色有机产品的司法保护。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制定实施《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会商帮助3家企业完成整改。深入中国五矿(黑龙江)石墨产业有限公司石墨研究中心等企业调研,主动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发《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深入开展“万名干警走访万家企业”活动,走访调研148家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问题27个。“鹤岗中院与市工商联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做法”入选全省工商联与人民法院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

四、站稳人民立场,在提升群众获得感中彰显司法温度

依法保障民生权益。审结涉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案件1557件,追回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赔偿款等2759.87万元。完善“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机制,为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减缓免诉讼费274.91万元。化解全市首例业主安装自用充电桩纠纷,针对热点领域、管理漏洞靶向发送司法建议160余份。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31次,覆盖在校学生14800余人次。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和“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合维权站”,向阳区法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创建“四员合一”队伍、设立“法官工作室”、研发“e网通”小程序、建立诉源治理指挥中心,构建“五级联调”模式,诉前化解各类纠纷849件,经验做法被《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长安》杂志刊发报道,在全省调解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扎实推进案源治理,组建“N+1+1”解纷团队和“法律专家团队”,全流程推进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成效被《黑龙江日报》宣传报道。抓实抓牢执源治理,设立执行服务专区、成立执前辅助团队、建立“执前督促+失信预警”机制,执结案件4873件,执行到位5.82亿元,执行工作四项指标排名全省第一,鹤岗中院执行局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全面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建成诉讼服务中心,重新规划设计“五大功能区”,全面推行诉讼服务、执行事务、信访接待“一站式”集约化办理,全市法院网上立案7539件,跨域立案103件,在线调解纠纷9600件。优化电子卷宗系统,上诉案件平均移送时间缩短5.3天,平均审理周期下降13.21%。建立绩效晾晒“红黑榜”通报制度,全面提升审判质效,23项争晋位指标达标并进入红榜,30项争站位指标位于优异区间,9项工作品牌被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或被最高院、省法院宣传推介,14项“双通报”指标达到满分。1篇裁判文书、2个庭审在全省法院评选中获奖,5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学术讨论评比中获奖,其中1篇论文荣获全国法院第三十五届学术论文三等奖。

五、锻造过硬队伍,在从严管党治警中彰显司法清正

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健全完善“四类案件”监管机制,压实院庭长办案和监督管理双重职责,院庭长结案占结案总数的53.24%;3087件案件进入监管程序,监管率20.47%。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统一法律适用及审判委员会裁判指导作用,全市法院召开审委会会议131次,讨论案件390件。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参审范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48件。

持续提升司法能力。实战化开展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撰写等专项培训33场,邀请国家法官学院、市委党校专家教授做专题辅导,开展各类业务培训21期,参训干警3760余人次。大力选树先优典型,18个集体、43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东山区法院“边城法警工作室”获评全省基层法院首家司法警察特色品牌,1部微视频获评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作品”。

从严整肃纪律作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开通“三个规定”视频彩铃,记录报告有关信息5898条,让“有问必录”成为铁规矩。深刻汲取法院系统反面典型案例深刻教训,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抓好源头预防。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15次,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听证270余人次。邀请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7人次,办理回复检察建议909件,审结抗诉案件15件。举办“公众开放日”199场,接待19737人次,让社会各界“零距离”感受阳光司法。邀请媒体参加重大案件庭审、普法宣传活动12次,依托“一网双微”发布信息15756条,微信传播力排名位居全省法院微信榜单前三位,市法院“天平账号”进入最高院“天平阳光”榜单前50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法院的悉心指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的监督、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能动司法理念还没有真正树牢,思想观念仍需进一步转变;二是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不够有力,“四源”治理仍需持续发力;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不够完善,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仍需提升。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全市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全会精神和本次会议决议,聚焦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目标任务,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以“七院建设”为引领,抓实严细化管理、精细化审判,奋力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为助推鹤岗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动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重点内容的学习,持续巩固提升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坚定不移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高质量司法审判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是聚焦发展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扣全市发展大局,加大司法制度供给,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发挥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审判优势,提升司法保护水平,以法治手段助推新兴产业发展、保护“新质生产力”。依法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以优质司法服务“两城”建设。

三是保障民生权益,全面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健全司法为民机制举措,推动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长效化。依法妥善审理涉教育、就业、医疗、住房、家事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全面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强化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健全老年人、残疾人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倾心守护弱势群体,为公正司法绘就温暖底色。

四是全力化解纠纷,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充分发挥“四员合一”队伍、“法官工作室”“特色调解室”、诉源治理“e网通”小程序、诉源治理指挥中心等的优势作用,着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

五是锻造过硬队伍,建设堪当时代重任的法院铁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坚决筑牢法院队伍廉洁底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坚决惩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全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新时代新征程上,全市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感恩奋进、勇毅前行,以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为奋力谱写东北全面振兴鹤岗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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