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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源治理 | 鹤岗法院 “四个聚焦”协同发力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系列报道之四

发布时间:2023-12-18 08:31:09


编者按

年初以来,鹤岗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最高院、省法院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总思路,以“三争”晋先为工作总抓手,紧盯打造“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以执行服务专区实体化运行为依托,在集约办理、协同联动、创新机制、多元化解上集中发力,努力打造“立审执”全链条管控体系,激活执源治理“源动力”,跑出执行工作“加速度”,取得了减存遏增、标本兼治的良好效果。

聚焦精细管理,在效率提升上出实招

鹤岗法院坚持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坚持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大力推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分段集约机制改革,进一步缩短办案周期,提升执行质效。

构建分段集约执行模式

强化执行程序精细化管理,加强执行流程节点管控,制定实施《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分段集约实施细则(试行)》,彻底打破“一人全案一执到底”传统办案模式,设立执行裁决组、综合事务组、财产查控组、资产处置组、信用惩戒组、终本管理组等多个办案组,将执行案件按照时间节点交由不同办案组分段集约执行,更加高效统筹调度执行人员和执行资源,全面提升执行质效。


执行案件精细化分流

发挥执行立案窗口前端“分诊台”作用,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将银行存款、网络资金账户等可足额清偿债务的确定为简易案件,需处分不动产、证券、机器设备等财产的确定为普通案件,对应匹配给资产处置组和执行裁决组。同时,完善繁简分流兼顾类案集中执行工作机制,对执行标的相同、被执行人相同或申请执行人为其他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的案件,由同一办案组集中办理,做到“简案快执、普案精执、特案特执”,实现简案出效率、普案出质量、特案出效果,通过“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综合施策推进执源治理

以诉源治理促进执源治理,依托“四员合一”人员、驻院调解员等解纷力量,积极参与执前调解工作,让柔性履行先于诉讼对抗和强制执行,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和执行案件。推行“执行法官+原审法官+特邀调解员”多元联动解纷模式,对疑难复杂执行纠纷,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同执行法官、案件原审法官一起参与执前化解矛盾,合力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厘清权利义务,告知法律后果,努力促成执行和解。加强府院联动,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理解支持,推动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实现动态清零。充分发挥执行程序的强制功能和破产程序的清算重整功能,更好地实现市场主体的“挽救”和“僵尸企业”的“出清”,推动形成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格局。

通过执行方式改革创新,权责关系更加清晰明确,各环节衔接更加高效顺畅,执行工作成效进一步凸显。截至11月底,全市两级法院速执案件986件,合并执行案件40件,结案平均用时缩短9天;新收破产清算及强制清算案件293件,审结289件,结案率9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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