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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源治理 | 鹤岗中院 “四个聚焦”协同发力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系列报道之一

发布时间:2023-12-13 10:52:37


编者按

年初以来,鹤岗中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最高院、省法院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总思路,以“三争”晋先为工作总抓手,紧盯打造“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以执行服务专区实体化运行为依托,在集约办理、协同联动、创新机制、多元化解上集中发力,努力打造“立审执”全链条管控体系,激活执源治理“源动力”,跑出执行工作“加速度”,取得了减存遏增、标本兼治的良好效果。截至11月28日,全市法院执行新收案件4857件(不含执恢、执保案件),同比下降34.91%,执行综合结案率、终本合格率、首执案件执行完毕率三项指标排名全省第一。

聚焦资源优化,在集约高效上做文章

鹤岗法院坚持“集约、高效、规范、便民”原则,进一步整合资源、融合功能、协同力量,努力打通执行服务“最后一公里”,致力打造一站式、全方位执行服务体系。

创建执行服务专区

从着力解决执行工作力量分散、案件办理周期过长、各环节衔接不畅等问题入手,在全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立集执前和解、执行立案、财产保全、执行查控、执行接待、案件查询、联系法官、材料收转、执行监督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执行服务专区,设立执行立案(执前和解)、辅助事务、执行监督3个服务窗口,集约化办理各类执行服务事项,实现事务性工作一站式集成、程序性事项一次性告知、全流程服务一条龙办理,执行服务全面优化升级。今年5月,鹤岗两级法院执行服务专区全部建成并实质化运行。


优化执行工作机制

建立执行线索接转中心,构建执前和解模式,成立执前辅助团队,集中办理执前督促案件,随案送达“执前和解建议书”,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立案前优先转交“执前和解窗口”进行调解,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或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和解,让更多案件“解在前端、调在前端、履在前端”。建立“执前督促+失信预警”机制,根据不同案件情况,在不同执行节点,向被执行人有针对性地送达“执前督促告知书”或“失信预警告知书”,督促、提醒、警示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能够当场履行的,立即履行到位;对无法当场履行的,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执前和解履行协议;对“久调不和”的,果断转入执行程序;对未按期履行执前和解协议的,视情况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强制措施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建立双重会议制度

加强与申请执行人的沟通联系和部门间的协同联动,建立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和申请执行人联系会议制度,努力构建协同联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依托联席会议制度,主动加强与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税务局等部门的常态化联系,重点研究解决涉及土地房屋执行、参与分配、评估拍卖、以物抵债、执行异议与复议、拒执罪的适用等实务问题,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新格局。建立申请执行人联系会议制度,邀请申请执行人参加由分管院领导定期组织召开的联系会议,加强申请执行人与案件承办法官、执行局长、主管院领导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新的案件线索,主动介绍案件进展情况,自觉接受当事人监督,充分听取申请执行人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工作,坚决遏制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执行失范行为。

通过内挖潜力、外聚合力,实现资源优化整合,推动执行事务集约化办理、工作流程标准化运行、执行工作规范化管理,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执行服务专区自5月份运行以来,全市法院累计接待当事人案件查询2913人次、解答当事人诉求2201人次、发放案件执行款9925.4万元,发出“执前和解建议书”575份、“执前主动履行义务督促告知书”560份、“失信预警告知书”480份,促成执前自动履行108件,执前和解22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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