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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 | 喜报!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喜获“市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殊荣

发布时间:2023-12-12 08:44:51


市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

近日,中共鹤岗市委、鹤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23年度市级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的决定》,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荣获“市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近年来,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树立法院形象、弘扬司法文明、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工作发展的“强基”工程,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将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到法院各项工作中,各项工作呈现新面貌、取得新进展。2021年、2022年共9个集体和42人次受到市、区级以上表彰,2023年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践行“枫桥经验”,以法治建设护航精神文明创建


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四员合一”治理支点,撬动“多元化”解纷治理新模式,全面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向阳区人民法院组建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司法协助员、社区网格员“四员合一”队伍,在全区7个社区挂牌设立“法官工作室”,优选10名法官与“四员合一”人员进行对接指导,以“维焕大姐调解室”为依托,建立“专家团队”给予专业支持指导。形成了以市中院研发的“e网通”诉源治理小程序嵌入,驻点法官和驻院调解员牵头协调相关人员参与指导、“四员合一”人员居中调解、“解纷团队”后台支持的“N+1+1”团队式解纷新模式,打造了“梧桐无讼社区”新品牌,跑出了多元解纷“加速度”。截至目前,法官轮值40次,提供法律服务140余件次,化解纠纷260余件起,助力提升人民调解服务水平,在纾困解难中传递司法温情。

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以党的建设引领精神文明创建



始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建设“一室一廊一中心”党建文化阵地,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生活“仪式感”,增强党员“身份感”。邀请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以“三会一课”为载体,通过专题党课、主题党日、观看红色电影、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法院党员干警牢记初心使命、践行司法为民。

延伸审判职能,以能动司法助推精神文明创建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背包法庭”“法律七进”等活动。通过“上好开学前的第一课”、“到实地、学法律”、“听案学法”、“与金融携手”、“校院共建”等主题活动,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创新宣传教育形式,以“世界水日”、“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为载体,以案释法,将环保理念融入到法治宣传活动中。三年来,“一网双微”、微信群定期发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1200余篇,线上线下齐互动的立体式司法宣传品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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