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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承诺书 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发布时间:2014-01-27 13:30:00


    中央纪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按照中央文件指示及市纪委的工作要求,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即行动部署相关工作,将文件精神迅速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使他们深刻认识这次开展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反对“四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市中院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开展暗访和排查工作,并组织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专项承诺活动,对“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规定进行承诺,并在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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