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印发,全国800个集体、800名个人受到全国妇联表彰。向阳区人民法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推进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全面加强对妇女、儿童的维权工作,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政治、经济、健康、人身、财产及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以司法之名保护“少年的你”

通过普法进社区、法治副校长进学校、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22年法治副校长到辖区内中小学开展普法活动14次。向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吕某某猥亵儿童一案,被告人拒不认罪,在零口供的情况下,依据其他证据定罪,案件生效后取得良好效果,被省检察院纳入典型案例。自《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以来,先后对6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累计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提示书及家庭教育指导令4份,有效提升了监护人的家庭教育理念和责任意识。
以司法之力护航“半边天”

每年三月定期开展“向法护航半边天”妇女保护月活动,女法官们走进辖区向广大妇女宣传反家暴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妇女权益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学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自觉性。
以司法之盾守护“万家灯火”

成立专门调解室,设立专业“女子执行组”,聘请多名婚姻家庭案件特邀调解员,借助社会力量调解婚姻家庭案件,2022年至今,依托“维焕大姐调解室”妥善处理婚姻家庭和涉家暴案件114件,为辖区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成立“婚姻家庭合议庭”,对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及时与妇联及相关单位联系,主动邀请妇女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力量最大限度化解纠纷,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