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教师法治素养,凝聚社会共同价值理念,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环节,也是筑牢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实基础的重要途径。
近日,鹤岗市部分基层法院邀请辖区中小学教师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平日站在三尺讲台前的老师们,走进法院开启了一场生动的法治探索之旅。
参观零距离,感受法治力量

10月27日上午,绥滨县第一中学、第二小学教师代表50余人受邀走进县人民法院,参观了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羁押室、执行指挥中心、图书馆等场所,近距离感受法院文化,“沉浸式”感受司法力量。
10月27日,南山小学、四中南山校区(12中)部分党员教师来到南山区人民法院。详细了解法院的内设机构、审判程序等基本情况,深刻地理解到了如何将“入情、入理、入法”渗透到每起案件的细微之处,并且通过模拟庭审,体验了法官、原告、被告等不同角色,切身感受司法的公正和法律的威严。
10月30日,向阳区人民法院开展“法治护航,保‘未’成长”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鹤岗市公园小学20余名教师走进法院,参观了“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维焕大姐调解室、百年党史文化长廊、法警体能训练中心、科技法庭等场所,了解立案流程、智能化立案等特色诉讼服务,亲身体验诉讼服务区域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和服务终端设备。
10月31日上午,新南小学教师前往工农区人民法院法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在孙波荣誉室,教师们看到孙波法官为工作兢兢业业,努力奉献的场景和荣誉奖牌肃然起敬,深刻感受到人民法官践行公平与正义的庄严使命。
10月31日下午,鹤岗市第二十六中学部分党员教师参加了兴安区法院开展的“第89期开放日”活动。在讲解员的引导下,了解了法徽、法袍、法槌的由来和象征意义,以及法官、公诉人、辩护人、书记员、法警等工作的岗位职责。大家还在讲解员的带领下依次走上审判台、试敲法槌,体验法官审判工作,亲身感受法律的神圣与庄严。
这堂法治课,上给老师听

参观结束后,绥滨县人民法院民庭四级法官眭焕为绥滨县第一中学、第二小学教师讲授了一堂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解读》的法治课,内容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主,结合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实际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从情、理、法等不同角度进行释明,提高了教育工作者的法治能力和水平,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奠定了基础。
向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徐策,立案庭副庭长、公园小学法治副校长吕志娟为教师们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法律层面深入的讲解了应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教师们纷纷表示,通过今天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增强了大家的法治意识,今后将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的校园安全,让同学们在法治护航中茁壮成长。
“少年强,则中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鹤岗法院将持续做好未成年人普法工作,深化院校合作,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