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推进诚信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向阳区人民法院决定对下列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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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应按期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