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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法检“两院”召开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

发布时间:2023-10-18 08:58:08



10月17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两院”工作交流会商会议,深化法检良性互动,提高司法办案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亮,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文胜出席会议并讲话。本次会商交流会议的召开,标志着鹤岗法检“两院”工作交流会商机制正式建立。

会上,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史卓,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志清,分别就本次交流会商会的前期准备情况和议题概况作情况说明,相关同志对本次会议的具体议题和解决措施进行详细说明。

杜文胜指出,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开诚布公、相互借鉴、总结交流的深入会商,也是一次难得的法检同堂学习培训的有益之举。要把牢政法机关的政治属性,在服务法治鹤岗建设上形成合力。加强协作配合,深化良性互动,共同研究解决制约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和困难,在共商中达成共识,在共识中推动共治,携手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鹤岗建设。要落实好会商事项,在维护司法公正上实现共赢。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通过坦诚交流、务实协商,对共同关心的诸多议题达成共识,会后,要结合会商成果明确工作思路,制定有效举措,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强各层面的协调联动,在优化机制创新上提升实效。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为“两院”工作交流会商会提供更加丰富生动的研究素材,合力助推“两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赵亮指出,此次会议重点会商了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务实中肯建议,实现了在共商中达成共识、在共识中推动共治的目标。要坚持使命共赴、同频共振,深刻认识法检良性互动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市法检“两院”开启交流会商机制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以司法审判、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鹤岗实践的应然之举和应尽之责,有利于促进双方共同围绕“国之大者”“民之所盼”履职尽责,共同推进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要坚持责任共担、同题共答,以能动司法抓好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两院”开展会商交流,共同深入研究解决制约司法工作的瓶颈问题,自觉主动在法律空间内寻求最佳处理方案,使司法办案“文本法”的适用更加符合人民群众感受的“内心法”,使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坚持发展共谋、同向发力,协力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鹤岗、法治鹤岗。充分发挥好法检“两院”协作优势,共同找准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用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等手段,共同推进平安鹤岗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诉源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工作,共同为推动鹤岗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鹤岗市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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