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离不开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8月15日上午,东山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天水湖公园开展主题为“生态日看自然”普法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0余次,呼吁群众保护生态环境,共同建设美丽家园,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了全民守护环境的良好生态氛围。
下一步,东山区人民法院将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强化能动司法意识,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用司法实践守护绿水青山,为美丽鹤岗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