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增强人们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和意识,引导更多人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中来,8月10日下午,兴山区人民法院干警走进兴山区电影广场开展“法治护航绿水青山 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悬挂宣传横幅,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普及绿色原则、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讲解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生态日的设立价值及破坏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耐心解答生态环境相关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守护青山绿水蓝天净土。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生态文明意识,营造了人人参与环境资源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下一步,兴山区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打造精品案例和示范审判,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