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区人民法院深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积极探索执源治理工作新举措,通过抓实“立审执衔接、执前督促、失信惩戒、信用修复”四个环节,探索执行减负“源动力”,打造执源治理新模式。
立审执紧密衔接 减少执行案件数量
向阳区人民法院将执源治理工作理念贯穿于立审执案件办理全过程,加强诉讼与执行环节衔接配合,切实从保障当事人实体权益出发,提高生效判决文书自动履行率,在诉讼阶段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一并送达《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告知义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的风险和后果,从源头上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
加强执前督促 快速化解执行纠纷
向阳区人民法院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引入执前督促程序,在执行服务中心专门设立执前督促窗口,对涉民生、家事纠纷、小标的案件在执行立案前进行分流,通过执前督促程序引导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达成和解履行方案,使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前得到实质性化解,保障合法债权人快速兑现权益,提高执行效率。2023年上半年,向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通过执前督促程序促成执前和解2件,速执案件67件。
实施失信惩戒 威慑警示失信行为
向阳区人民法院严格落实财产报告制度,依法惩处拒绝报告、不实报告,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充分运用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驾驶令、预罚款、预拘留等执行措施,对于被执行人刻意隐瞒、违法处置财产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积极发挥强制执行震慑作用,形成严厉打击、立体惩戒的高压态势。2023年上半年,向阳区人民法院累计发布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曝光台2期,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1期,拘留被执行人10人,移送拒执案件2件3人,其中徐某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开展信用修复 助推执源治理
向阳区人民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探索信用保护、信用修复和正向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对被采取信用惩戒措施的企业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经审查符合条件予以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依法暂停对企业适用信用惩戒、撤销或删除失信被执行人企业信息等措施,推动诚信体系规范化建设,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下一步,向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汲取新时代“枫桥经验”和“诉源治理”理念,扎实做好执源治理机制创新,打好能动司法“组合拳”,推动构建执源治理司法服务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