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热点新闻

鹤岗中院组织开展全市法院民商事法官业务培训会议

发布时间:2023-08-01 09:14:16


为切实提升鹤岗市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水平,结合开展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和“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近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全市法院民商事法官业务知识培训会议。两级法院民商事员额法官20余人参加培训。

会上,市中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白丽明就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中针对担保部分修改前后的变化内容逐条讲解,并对修改原因进行深入阐述,确保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能够准确适用法律,做到裁判尺度统一。对二审审判实务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如法官如何行使释明权、保证期间的诉前调解应注意事项等方面,白丽明从妥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为切入点,结合自身多年从事民商审判办案经验、实践经验进行详细指导,为攻克疑难案件提供了有效思路,对提升案件审判质效起到了促进作用。

课后干警纷纷表示,此次学习培训不仅明晰了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疑惑和问题,也丰富了业务知识,要将学习培训的成效运用到审判实践中,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以更好的精神状态和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工作,推动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市法院及部分基层法院民商事员额法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绥滨县、萝北县法院民商事员额法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