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论述,7月27日下午,鹤岗中院组织机关全体干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志清主持会议,全体在编干警参加。
会上,刘志清传达了中共鹤岗市委办公室印发的专题警示教育实施方案,督察室主任、四级调研员夏天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通知》,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代价》。
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深刻领会党中央、省、市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态度和决心,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紧迫感。要以案为鉴,严守清正廉洁底线,从反面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纪律规矩,保持优良作风,夯实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干事坚固防线。要完善制度,织密织牢监督网络,坚持以制度化促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定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重要举措,以长效机制的建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警示教育大会让中院机关干警思想上受到了洗礼,纷纷表示要以近年来全市查处的反面典型案件为镜、为戒、为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遵守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纪律规定,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持续加固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