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向阳区人民法院召开“新时代人民法院能动司法”专题研讨会,班子成员学习了市中院下发的《关于加强能动司法工作27条意见》和《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动司法大讨论促“三争”晋先活动方案》,围绕能动司法内涵及外延展开讨论。
党组书记、院长 杨 巍
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实现能动司法要围绕“五个强化”。一要强化政治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高质量的能动司法助力法院工作现代化。二要强化机制建设。采用“要素式审判”方式,构建“调解+速裁”联动解纷阶梯式解纷机制,优化办案流程,统一规范标准,促进案件高效办结。三要强化审判管理。开展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试点工作,围绕新指标体系提前谋划,正视短板差距,全力推进新指标体系高效运行。四要强化执行能力。深入推进“雷霆2023”执行行动,常态化开展“执行强制打击周”和“案款集中发放”等执行行动,公开曝光失信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五要强化“三争”晋先。始终以“三争”晋先作为工作总抓手,以党建为引领,按照“一支部一品牌,一部门一特色”的标准,做到有指标争第一,无指标创品牌,以司法工作质效的大提升,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方明
通过对《能动司法大讨论促“三争”晋先活动方案》和《加强能动司法工作27条意见》等内容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短板弱项。今后,我将加强对新法律法规的学习,持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要积极履行司法职责,通过补齐短板、延伸长处,瞄准全省先进,确定赶超标杆,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注重案件解决的实效性,在办案过程中,以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确保司法结果符合社会公平和公正的价值追求。要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中来,推动各种矛盾纠纷化解方式配合街接,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能力水平。
我将继续努力积极投入到全面争先晋位活动中,为我院各项工作的推进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杨丽裟
通过深入学习《关于加强能动司法工作27条意见》,让我对能动司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解决消极审判、机械司法有了新的理解。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把能动司法放在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个大战略上来考量,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聚焦中心工作,立足主责主业,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努力实现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工作目标。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把能动司法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以“四员合一”队伍为依托,努力打造“无讼社区”“无讼村屯”。主动搭建沟通平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通过“公众开放日”、观摩庭审、参加座谈、送法进社区等活动,让公众零距离感受“阳光司法”。三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围绕党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的原则,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以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健全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继东
通过此次学习我受益匪浅,能动司法27条涵盖了审判、执行工作,为提高审执质效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争先创优工作提供了路径指引,作为司法工作人员,我要加强学习,严格按照意见、方案以及党内法规要求,秉公执法,廉洁自律,按照党章从严要求。
一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作为必修课,养成终身学习的好习惯。二要始终坚守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始终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用党纪国法严格约束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三要正确行使手中的司法权。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徐 策
牢固树立新时代能动司法工作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承担政治使命、服务国家建设,主动顺势而为,有所作为。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能动履职,将能动司法理念融汇贯通到司法实践中,对于符合审判工作规律以及对帮助审判工作能够更好开展的司法理念,必须毫不犹豫的坚持,树立能动司法意识;二是立足自身定位职能,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司法能动性,将多元化的解纷机制运用在审判实践中,促进当事人在诉前以调解方式解决争议,提高司法办案效率,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减轻群众诉累;三是增强自身业务能力和理论研究能力,现代社会矛盾更加多元,群众的法治需求日益增长,只有法官有过硬的专业能力和政治素养,才能在积极主动履行职能过程中,满足能动司法在审判现代化中对法官提出的更高要求。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刘光辉
深刻领会能动司法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人民至上的司法实践要求,要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要将能动司法贯穿审判工作始终,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以能动司法展现人民法院的担当作为。要加强诉源治理,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四员合一”人员作用,汇聚合力,努力促成矛盾实质性化解。要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自身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运用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为辖区百姓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