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南山区人民法院与社区“四员合一”人员采用“背对背”单方调解的方式,为一起同居析产纠纷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二十六年前,赵某(男)与李某(女)经人介绍走到了一起,举行了结婚仪式,但至今也没有领取结婚证,两人在同居期间共同购置了一处房产及家用电器。近两年来,因为一些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有时还“大打出手”,李某(女)不想再忍受下去,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要求与赵某(男)“分手”并对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两人多次协商始终没有达成一致,矛盾不断激化,便来到社区请求“主持公道”。
社区“四员合一”人员在认真倾听了双方的陈述后,本着“劝和不劝离”的原则,苦口婆心相劝,无奈双方“积怨已久”破镜难以重圆,并且对财产分割分歧较大,争执中情绪激动,险些在现场上演“全武行”。“四员合一”人员眼看调解无望,并且在财产分割上不敢轻易断言,于是只能求助南山区人民法院驻社区法官,希望法官给予专业指导。冯法官接到求助后,第一时间赶赴社区,详细了解清楚案情后,观察到双方剑拔弩张,在一起调解必然会起反作用,于是示意工作人员将双方请至不同房间劝解。针对双方诉求,冯法官围绕房产、家电的购买时间、价值、归属等情况,从法理、情理以及财产分配等多角度进行分析,劝导双方换位思考,并与双方共同到家里对房屋现状及家电进行查看,在取得双方的信任后,再给出合理合法的调解意见。最终李某和赵某对财产分割达成合意,双方纠纷圆满化解。
南山区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过程中,将继续总结、创新案件的调解方式和方法,认真倾听、耐心劝解、换位思考、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在处理群众纠纷时,努力做百姓的贴心人和知心人,拉近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纠纷治理在诉前,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