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指出,“解决消极审判、机械司法、就案办案问题根本在于司法理念的转变,在于司法理念的现代化”。南山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能动司法理念,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努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上求实效,真正让法治建设的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案情简介
2008年,韩某与石某离婚时,法院判决婚生女儿由韩某抚养,石某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300元。离婚后,石某从未支付抚养费,去外地打工后便失去了联系,韩某一人独自抚养女儿,生活十分艰辛。2023年,韩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起诉增加抚养费。
寻找“消失的他”
执行局局长刘发云查找当年的民事卷宗,发现石某的联系方式早已变更,多年音讯皆无。按照法律规定,联系不上被执行人,法官可以通过发送公告的形式处理结案。但面对韩某的生活困境,以及孩子期盼与父亲见面的眼神,办案法官刘发云暗下决心,再难也要找到那个“消失的他”。
发现蛛丝马迹
刘法官反复研究卷宗,注意到石某当年案件代理人为某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张某。一个普通的民事案件过去十五年了,通过代理人找到石某的机率微乎其微。但刘法官还是不想放弃这唯一的线索,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她联系了张某。张某对韩某娘俩的境遇深表同情,通过不懈努力,终于联系上石某。
过程一波三折
出乎意料的是,石某态度非常积极。他说自己年轻时不懂事,没有自动履行孩子的抚养费,等想联系孩子时却发现已联系不上,心中一直十分愧疚。幸好法院找到自己,想一次性将拖欠女儿的抚养费全部给付,也同意增加抚养费。时隔多年再次相见,让韩某对石某的积怨瞬间爆发,当即否决石某的履行意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石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面对情绪激动的韩某,办案法官和代理人张某耐心安抚韩某情绪,多番劝说,韩某最终打开心结同意石某的履行意见。2023年6月15日,石某与韩某签订和解协议,石某一次性给付拖欠子女抚养费8万元。
一件子女抚养费案件,看似小案,却连着亲情,关乎社会和谐。此案的圆满执结,不仅帮助申请执行人摆脱困境,也帮助被执行人与女儿重拾父女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