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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时间:2023-07-10 09:41:55


公     告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装修改造已基本完成,中院各部门已全部搬回市法院办公。自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起,来市法院办公的人员可直接到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337号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无需前往临时办公地点。

特此公告。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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