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程序多、耗时长,为了更加快速、高效地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维护当事人权益,近日,工农区人民法院驻先锋社区法官携手社区“四员合一”调解员,共同化解一起机动车责任事故纠纷,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基本案情
春节期间,崔某与杨某分别驾驶营运车辆,两车碰撞导致崔某车辆受损,崔某车辆维修了16天,要求杨某支付车辆维修期间的营运损失。但是杨某认为崔某修车时间过长,营运损失过高,双方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崔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认为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营业损失的数额,双方对事故责任认定没有异议,具有调解的可能性,与社区“四员合一”人员取得联系后,将二人约至先锋社区进行调解。
化解过程
崔某称:“我的夜班司机伤的严重,到现在都没法儿工作,这几年出租车效益也不好,正想趁着春节期间,能多挣点钱,结果因为这个事故,家里人春节也没有过好,尤其是我母亲年纪大了跟着上火,我要这些钱也是正常。”
杨某称:“当时我也与崔某沟通了这个事,我俩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修车耗费16天,时间有点长,我接受不了”。
在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和“四员合一”人员从情感角度出发,对崔某与杨某进行了反复劝说,表示双方均是出租车司机,生活都不容易,崔某也的确因为这个事故错过了春节黄金期,产生了损失。同时就修车时间作出了解释,因正值春节期间,修理工人放假,导致了修车时间过长,这并不是崔某人为所致,希望双方互换立场,理解彼此的难处。通过法官与“四员合一”工作人员不断的沟通协调,确定了合理的赔偿方案,最终杨某当场向崔某支付了营业损失赔偿款,有效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典型意义
“上医治未病”, 良法善治也是如此,诉源治理在于“防之于未萌,治之于未乱”。工农区人民法院采取“法官+社区调解员”的工作模式,以化解当事人矛盾为目的,充分调动多方调解力量,通过法官释法明理,社区工作人员给予开导劝解,形成合力,共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及时消除矛盾隐患,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