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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鹤岗中院李连宇同志当选2023年第二季度“鹤岗好人”

发布时间:2023-07-04 09:03:33


经层层推荐、公众代表评议、群众网络投票,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李连宇,当选2023年第二季度“鹤岗好人”。

李连宇,男,汉族,198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曾先后获得省法院学习型干警、优秀机关工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专业、细致、干练是李连宇给人的第一印象。他始终用严谨、细致的态度对待自己所热爱的刑事审判工作,更影响着他身边的每一位同事。自任助理审判员、员额法官以来,李连宇共审理一审、二审、再审案件58件,每起案件的审理均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在李连宇主审的一起诈骗案件中,因该案涉及40多个家庭,社会影响较大,便积极地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补查相关证据,反复与被告人家属沟通赔偿事宜,最终使得该案顺利审结。

把初心落实在行动上,秉公办案,做正义的守护者;把使命扛在肩膀上,爱岗敬业,做百姓的贴心人。李连宇躬耕在刑事审判的道路上,在工作中坚持捍卫公平正义,展现出当代法官勤奋、敬业、奉献的品质与风采,彰显出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本色。

经基层推荐、公众代表评议、群众网络投票,2023年第二季度共有20人荣登“鹤岗好人”榜。鹤岗好人,我们身边普普通通的劳动者,在平凡的岗位上,用赤诚之情、大爱之心和辛勤劳动,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让我们向好人学习、向好人致敬!以下名单按类别,以姓氏笔画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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