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市法院开展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集中执行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市法院共出动警力51人次,警车28辆次,找到被执行人4人;罚款 2人次,切实打击试图逃避限高令的行为。
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李某某作为被执行人被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发出限制消费令。然而,市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大数据系统进行排查发现,李某某心存侥幸心理,于今年2月、4月两次利用“黄牛”等方式购买机票乘坐飞机,市法院很快掌握了其出行线索,迅速请相关部门协助查询,锁定被执行人现居住地,果断对被执行人进行了约谈,依法对其予以训诫,并对其进行罚款1万元处理。
市法院三项举措全面发力,确保反规避执行活动取得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工作紧迫感。市法院制定下发《关于持续统筹推进违打打击反限制高消费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层法院根据行动目标及任务,制定详细计划,卡住时间节点,强化方法手段,强力推进。二是强化内外联动,整合打击力量。根据个案调查方案,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手段,对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规定乘坐飞机高铁的名单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结合调查结果和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开展打击行动,包括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直至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责任。同时,会同公安机关,对“黄牛”及非法中介机构顺藤摸瓜,露头就打。三是强化执行宣传,营造强大声势。利用本地媒体的地缘优势,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积极营造舆论声势。
下一步,全市法院执行部门将继续对照清单,规范有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被执行人违法行为,加强对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弘扬诚信文化,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