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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 | 多措并举推进诉源治理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3-06-26 09:28:54


今年以来,兴安区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扎实推进“四员合一”队伍建设,推动重心前移、力量下沉、内外衔接,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擦亮司法为民新名片。

关口前移,做好源头预防

兴安区法院以社区、村屯司法需求为切入点,在辖区内的11个社区和6个村屯设立“法官工作室”,将解纷触角向基层一线延伸,变“坐堂审案”为“上门服务”。建立矛盾纠纷前端预防化解机制,充分发挥派驻法官的法律专业优势和“四员合一”人员的人熟地熟优势,形成“强强联合”,双管齐下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年初以来,依托驻社区(村)法官工作室,累计预防化解邻里、家庭、婚姻纠纷及各类苗头性、隐患性矛盾40余起,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协调联动,形成治理合力

兴安区法院整合解纷资源,探索建立常态联合解纷机制,依托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强化与辖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等部门的联系,建立资源共享、合作共建、优势互补的联调平台,采取无缝衔接、及时参与、定期联系等灵活方式,借助多方力量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让多元解纷机制在社会各层面得到有效落实。今年以来,通过部门联动化解矛盾20余件,在推动纠纷源头化解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立足职能,推动调解专业化

兴安区法院认真落实法官对接联络机制,员额法官定期联系辖区“四员合一”人员,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工作指导,每月开展一次业务能力培训,总结研判日常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和调解方法技巧,通过巡回审判、以案说法、释法答疑等活动,全面提升调解队伍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

“法官+代表”,打造“无讼社区”

兴安区法院创新诉源治理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天然优势,与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相结合形成强大动能,特邀人大代表佟秀莲加入“四员合一”调解队伍,运用人大代表群众基础优势,参与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实现人大代表和人民法官优势互补、同频共振、联动调处有力推动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兴安区法院将继续把诉源治理作为解决争议纠纷的一味“良药”,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进一步完善“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建设,持续加强基层调解队伍建设,推动诉前调解规范化运行,释放更多优质司法资源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使群众民生问题能反映、纠纷矛盾有处解、合法权益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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