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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 | 推行诉前调解 快速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3-06-14 11:21:25


6月8日,东山区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货物运输纠纷。被告某运输公司当场赔偿原告朱某1000元损失,并免除600元运输费用,双方握手言和。

案件回顾

近日,原告朱某花费3420元在哈尔滨市某企业购买了一批货物,委托被告某运输公司将货物运输到鹤岗市,约定货物运到后支付运费600元。原告朱某取货时发现每件货物均有不同程度破损,无法正常使用,于是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被告拒绝赔偿,朱某遂起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赵永丽认为本起纠纷争议标的数额较小,有调解的可能,可以启动诉前调解程序,遂将双方当事人请到“社区法官工作室”,同社区“四员合一”人员共同做双方的调解工作,耐心安抚当事人情绪,积极开展释法明理和普法宣传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均作出让步,并就如何支付运输费用和赔偿损失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赔偿原告1000元损失,免收600元运输费用,原告自行取回货物并出具了收据。一个纠纷在办案法官和“四员合一”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在诉前得到了化解。

诉前调解可以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工作效率,东山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优化诉调对接机制,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努力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诉前,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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