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驻村(社区)“法官工作室”为依托,组织法官深入村屯(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化解矛盾纠纷,主动延伸矛盾纠纷调解“触角”,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普法互动零距离
今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让《民法典》更好地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5月31日,兴安区人民法院联合兴安区公安分局、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兴安区司法局走进锦绣社区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法律宣传咨询台、发放印有民法典知识的笔记本、小卡片、宣传手册、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民法典相关知识,引导人民群众利用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营造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座谈答疑促解纷
为充分发挥“四员合一”人员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作用,兴安区法院立案庭庭长付庆伟、综合审判庭负责人张晓玉深入锦绣社区,与锦绣社区“四员合一”人员、社区党委书记、主任佟秀莲进行了法律业务知识及调解技巧交流座谈。座谈中,佟秀莲主任详细介绍了社区常见的矛盾纠纷类型,并就社区调解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与法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法官结合实际案例,对调解矛盾纠纷的原则、技巧及方式方法等进行了深入讲解,进一步提升了“四员合一”人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下一步,兴安区法院将持续加大诉源治理力度,充分发挥“四员合一”人员的优势,通过前端发力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一线,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