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全省一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中小投资者投资环境,助力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自5月11日起,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系列活动,帮助中小投资者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5月15日,市法院、市财政局、市司法局联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鹤岗营业部、江海证券鹤岗营业部在比优特时代广场开展“心系投资者,携手共行动——拥抱全面注册制改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主题宣传活动,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金国、市财政局副局长王哲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市法院干警向往来群众发放普及全面注册制知识宣传单,并现场讲解全面注册制规则和风险揭示,对群众提出的注册制改革、投资基金和证券业务等问题进行详细回答。此次宣传聚焦全面注册制下中小投资者保护,通过解读规则、介绍案例、提示风险,使百姓准确理解制度机制要点,进一步树立理性投资理念,切实增强中小投资者自我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活动共设置条幅、展板40件,发放宣传纪念品近千个,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百余人。
下一步,鹤岗中院保护中小投资者专班将持续深化推进普法宣传工作,继续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模式,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鹤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