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田煤矿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与鹤岗市家富养殖屠宰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鹤岗市兴田煤矿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因鹤岗市兴田煤矿有限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黑04执恢22号评估价格通知书。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鹤初商字第2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鹤岗市家富养殖屠宰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鹤岗市兴田煤矿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2022年8月17日委托黑龙江利达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被执行人鹤岗市家富养殖屠宰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污水处理1套、生猪屠宰生产线1条、设备50台套、燃油锅炉1台、冷冻设备、冻库、冷藏库及其附属设施进行评估。2023年2月1日评估公司向本院递交黑利司评字(2023)01号资产评估报告,机器设备估价结果为:3084162.00元(明细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
如对该评估结果有异议,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不提出异议,本院将依法处置。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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