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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评估价格通知书: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汇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023)黑04执3号

发布时间:2023-04-12 10:28:13


    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汇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理执行的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鹤岗市海辉米业有限公司、鹤岗市兴盛米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汇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汇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黑04执3号评估价格通知书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黑04民初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鹤岗市海辉米业有限公司、鹤岗市兴盛米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汇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2023年4月4日哈尔滨大有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哈大有房估司字(2023)第0033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对鹤岗市海辉米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鹤岗市工农区44委工厂路玻璃制品厂院内13栋房产及2宗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估价结果为:30460700.00元(详见哈大有房估司字(2023)第0033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财产清单);黑龙江嘉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黑嘉泰评报字(2023)第2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对鹤岗市海辉米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鹤岗市工农区44委工厂路玻璃制品厂院内机器设备、构筑物、附属设施市场价值估价结果为:4513859.00元(详见黑嘉泰评报字(2023)第2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财产清单)。评估值总计:34974559.00元。

    如对该评估结果有异议,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不提出异议,本院将依法进行拍卖。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

    联系人:刘威                  联系电话:0468-3336968

    地  址:鹤岗市南山区          邮    编:15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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