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为切实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创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第28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名法官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校园,围绕加强学生安全自护教育、法治教育、防范不法侵害等内容,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好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引路人。

3月22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李连宇走进鹤岗市第二十一中学,为小学部五、六年级400余名师生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李连宇法官以“法的概述”和“网络安全”为主题,运用历史故事和典型案例,生动细致地讲授了“法”的由来、法的产生、现行保护未成年的法律规定、如何远离侵害和违法犯罪,以及法院的职能等方面内容,教育引导学生将法律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努力成为一个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
3月24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白丽明走进鹤岗市新南小学,以法治副校长身份为学生们带来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100余名师生参加。课堂上,白丽明法官通过展示图片、举例子等方式向同学们生动的讲授了法的概念及渊源、灋的组成含义及古人对法赋予的特殊含义,阐释了“子产铸鼎”在中国法制史的重大意义。授课过程中,白丽明法官与学生们就安全上网、网络游戏相关规定、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进行了交流互动,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在交流讨论中学会了正确使用网络,切实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
法治教育任重道远,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以“法治副校长”为载体,持续加强与学校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与学校、家长共同为祖国培养出更多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责任的新时代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