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是世界水日,2023年3月22—28日是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护航绿色发展的环境资源审判理念,3月23日下午,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李德厚带队前往鹤岗市水务局进行座谈交流,共同研讨我市水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市水务局河道与小型水库管护中心主任李红星、河长制工作科负责人段海伟、水务局水环境保护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座谈交流中,双方认为当前鹤岗辖区内河湖水环境治理管护取得显著成效,下一步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河湖管护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深入贯彻落实“两山理念”,加快推进河湖综合治理;要强化责任制度保障,探索建立“河湖长+法院审判长”工作协作机制,设立“河湖管护法官工作站”,以司法审判效能推进河湖水环境保护工作进程;要在市河长制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加强两家单位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对策共商,共同开展涉河湖管护违法行为及涉水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做好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切实形成河湖水资源保护的工作合力。
座谈结束后,中院民一庭干警深入到鹤岗市欣虹湖公园,开展“共护河湖绿水清波”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鹤岗市河道管理条例》等节选法律宣传资料,为群众讲解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接待相关法律咨询2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水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程度。在宣传过程中,干警们引导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提供严重破坏水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共同承担起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