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先进集体
市中院被省司法厅评为“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萝北县法院团支部被团省委评为“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工农区法院民事审判庭被省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组织委员会评为“第二十届黑龙江省青年文明号”
东山区法院被省文明办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南山区法院、兴安区法院被省文明办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兴安区法院被省高院评为“学习型法院”
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先进个人
萝北县法院翟郑楠被最高院评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市中院李蔚被省委政法委评为黑龙江省“新时代政法英模”
南山区法院刘亚莹被省高院评为“第四届审判业务专家”
9人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学习型干警”,分别为:市中院李连宇、绥滨县法院冯力、萝北县法院翟郑楠、东山区法院商丽萍、向阳区法院徐策、兴山区法院孙洋、南山区法院刘亚莹、工农区法院孙波、兴安区法院张晓玉
9人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机关工匠”,分别为:市中院李德厚、李连宇,萝北县法院杨宝生、东山区法院张忠福、向阳区法院刘光辉、兴山区法院陶宏博、南山区法院刘亚莹、工农区法院孙波、兴安区法院李瑶
4人被省高院评为“诉讼服务窗口司法作风示范标兵”,分别为:萝北县法院王海波,南山区法院孙敬、徐宏亮,向阳区法院吕志娟
向阳区法院王国军在驻京值班工作期间受到省高院通报表扬
获得市级荣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南山区法院、峻德人民法庭荣获全市“七五”普法工作通报表扬单位
兴山区法院于洪艳被鹤岗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评为“七五普法先进个人”
6人荣获“鹤岗好人”称号,分别为:萝北县法院杨宝生、卜丽梅,兴安区法院戚秋敏、吴宪波,兴山区法院孙洋,向阳区法院徐策
2名干警家庭被市妇联评为“最美家庭”,分别为:萝北县法院李合江、向阳区法院初明星
省级以上专项评比、竞赛中获得集体和个人
品牌创建类
萝北县法院“奏好文化建设‘六部曲’,引领队伍‘创一流’”文化建设项目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
萝北县法院“红心向党•法耀天平”党建品牌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
学术论文类
在“全国法院第三十四届学术论文”评比中,市中院王洪波荣获优秀奖
竞赛类
在全省法院法律业务知识竞赛中,市中院获得精神风尚奖
黑龙江办案质效优异法官
10人收到省高院“黑龙江办案质效优异法官称号”喜报,分别为:市中院任兢鹤、张宁,绥滨县法院高崇嵩,萝北县法院闫君,东山区法院张忠福,向阳区法院刘光辉,兴山区法院陶宏博,南山区法院冯冰,工农区法院仇颖,兴安区法院李瑶
2022年度绩效考评优秀等次基层法院
萝北县法院
向阳区法院
南山区法院
全市法院破产专项工作先进集体
工农区法院
全市法院乡村振兴工作先进个人
市中院辛春、周春生、孙扬
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业绩突出人员
办案数量居于前列的有:市中院李德厚、李仲谦、李蔚、刘延鑫,绥滨县法院王月姣,萝北县法院杨宝生、王平,东山区法院包蕾,向阳区法院贾岩、吕志娟,兴山区法院陶宏博,工农区法院李晶、辛泽西,南山区法王景阳、蒋荣荣,兴安区法院付庆伟
办案质量居于前列的有:市中院司尚迅、陈博、任兢鹤、贺小平,绥滨县法院高崇嵩,萝北县法院李合江、翟郑楠,东山区法院商丽萍,向阳区法院甘丽娜、初明星,兴山区法院周宏海,工农区法院李乐、仇颖,南山区法院周恒宇、刘发云,兴安区法院张晓玉
调解结案居于前列的有:市中院任重、顾立宏,绥滨县法院周慧,萝北县法院李伟、赵勇男,东山区法院王乐地,向阳区法院霍元君、陈丽,兴山区法院孙洋,工农区法院郭靖、唐兴海,南山区法院王媛媛、常宏轩,兴安区法院郑智慧
涉诉信访工作业绩突出的有:市中院刘延霞、候丽杰、梁阿娜、相晓红、于欣彤,萝北县法院张乃文,工农区法院刘国新,南山区法院刘亚莹
市中院机关工作业绩突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工作业绩突出先进集体5个,分别是:民三庭、执行局、立案庭、研究室、法警支队
工作业绩突出先进个人12名,分别是:刑一庭郭鑫、刑二庭平大雪、民一庭于涛、民二庭白丽明、执行局李庆鹤、行政庭郄鹤宇、审监庭牛旭、审管办刘朦朦、宣教科李秋雪、行装科王慧、研究室卢雪、法警支队王启勤
优秀审判辅助人员6名,分别是:刑二庭边境,民一庭孙健,立案庭李崇峰,执行局郝爽、梁啸,干部科王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