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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要“案结”,更要“事了”

发布时间:2023-02-17 09:28:29


       近日,南山区委政法委工作人员在当事人赵某的邀约下来到南山区法院,共同向孙敬法官送来一份“特殊礼物”,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当事人赵某由衷地说,感谢孙法官耐心细致的判后答疑工作,真正解开了我的“心结”。

       案情简介

       赵某与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二审均判决驳回赵某的诉讼请求,赵某对判决结果始终不能理解。孙敬法官得知此事后主动接待赵某,认真倾听赵某诉求。为彻底化解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孙法官找到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对他进行了深入细致地思想工作,劝说其在不损害其公司权益的情况下,适当让利于对方。同时,多次联系赵某,对他进行释法明理,及时消除赵某心理疑惑,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矛盾成功化解。在后续履行中,孙敬法官持续跟进案件进展,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彻底化解。

       孙敬法官牢记为民初心,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判后答疑,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当事人胜败皆服。南山区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一如既往地秉持司法为民理念,认真处理好“案结”与“事了”的关系,努力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真正做到既要“案结”更要“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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