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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们获得“流动红旗”啦!

发布时间:2023-01-17 20:23:00


喜 报

      为不断深化全省法院系统“一体化”管理,大力提高全省各级法院审判质效,自2021年起,省法院对全省各中基层法院主要工作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并根据通报结果颁发12面“流动红旗”,即对通报中排名第一的中院及辖区法院、中院本级和排名前十的基层法院发放“流动红旗”。

      1月16日,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22年全省各中基层法院主要工作情况的通报》中,鹤岗市两级法院一举斩获6面“流动红旗”,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在2022年全年工作考评中,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以“零警示”指标成绩蝉联全省中院层级第一名,获得全省中级法院层面唯一一面“流动红旗”。辖区萝北县人民法院、工农区人民法院、向阳区人民法院、南山区人民法院、兴山区人民法院,分别以全省第三名、第四名、第七名、第九名和第十名的成绩获得省法院颁发的2022年度“流动红旗”。其中,萝北县法院连续获得四面“流动红旗”,实现“大满贯”。有七家基层法院进入全省前二十名,辖区八家基层法院全部位列全省法院第一方阵,闯入全省法院前35名。

      2022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35228件(含旧存736件),结案35210件,案件结收比103.85%(“结收比”指标计算方式为:2022 年 1-12 月结案数÷2021 年 12 月-2022 年 11 月收案数),人均结案199件。全年累计获得13面“流动红旗”,排名位次和夺旗数量均创历史新高。

      成绩属于过去,奋进正当其时。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保持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奋斗姿态和斗争精神,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激活力、抓落实,用真干实干苦干换取各项指标的提升,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为推动鹤岗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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