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梦宇参加发布会,市中院四级调研员、研究室负责人曹子富主持会议,市中院刑二庭庭长李蔚介绍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推动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按照中央、省市委和最高院、省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市中院围绕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采取多项举措强力推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自4月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依法审理养老诈骗案件7件,8名被告人受到严惩,涉案金额4438万余元,追赃挽损967万余元,案件均参加了省法院集中宣判。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此次行动,专门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亮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姚梦宇任副组长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中院刑二庭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公安、检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和对基层法院审理的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进行法律监督指导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有序进行。制发工作方案9份,同时制作专项行动任务分解图、工作流程图、建立问题清单、案件清单等台账,并要求各基层人民法院制定配套方案,确保工作有章可循。
二、抓好案件审理,严格依法办案。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过硬的法官组成专业审判团队,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对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建立台账,摸清底数,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快立、快审、快判。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财产返还等工作,最大限度地追赃挽损。
三、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方式。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专项行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1次,LED屏幕播放公益短片9场,发放宣传手册2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40余人次。同时,利用“一网双微”,依托电视、门户网站及全市两级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向社会公布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的“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和线索举报渠道,鼓励引导群众积极提供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
鹤岗法院将坚持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政治大事、本职要事、民生实事来抓,坚决亮剑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以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效展现人民法院的政治担当、使命担当和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