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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鹤岗法院十大亮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2-12-30 18:43:34


      2022年,鹤岗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聚焦市委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审判执行、队伍管理和司法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为推动鹤岗高质量转型发展和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聚焦政治引领,新时代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

      始终牢记人民法院政治机关属性,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密聚焦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中院党组班子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等重点内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市法院累计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97次,支部学习188次,讲专题党课85次,法院队伍理论武装得到持续加强。

      二、聚焦诉源治理,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新成效

      持续拓展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法庭庭长+司法所长+网格员”基层治理联动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建立专业化快审团队和专业化调解工作室,成立劳动争议、道路交通、金融保险、家事纠纷等48家调解组织,办理一审诉前诉中调解案件16130件,调解成功率99.26%。在基层法院成立“老乐调解室”“潘英华工作室”,推进矛盾纠纷就地高效化解,纠纷调处品牌效应进一步凸显,4家基层法院一站式建设质效排名并列全省第一。

      三、聚焦吐故纳新,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新活力

      紧紧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目标,研究制定《破产预重整案件办理流程规定》等71项破产审理配套制度,在全省率先建立“公益清算强制退出”出清机制,组建“专业化+多元化”破产案件审理专班,办理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1012件,清偿债权21.28亿元。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被《法治日报》《中国审判》《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宣传报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第三季度排名分列全省第二、第三位。

      四、聚焦审判质效,核心指标考评创造新业绩

      全市法院把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作为检验工作成效和能力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准,紧扣省院审判执行质效16项核心指标,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强力推进,主要质效指标稳居全省第一方阵。截至 12 月 20 日,全市法院收案 32852 件,结案 31285 件,法官人均结案 177 件,收结案创历史新高。1-3季度,鹤岗中院本级审执质效16项指标全省排名第一,获得全省中级法院层面“流动红旗”;在全省142家基层法院前三季度质效指标考评中,3家法院进入全省前十,获得“流动红旗”;7家法院进入全省一档,被省法院通报表扬。

 

      五、聚焦发展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实新部署

      发布《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指引》,提出75条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司法建议,通过执行调解和解方式结案5771件。主动服务大项目建设,审结涉佳鹤铁路、关门嘴子水库等重大项目行政诉讼案件8件。走访企业139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73个。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类案件48件,结案标的9.11亿元。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进一步压缩,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当场立案率均达100%。

      六、聚焦为民司法,增进民生福祉展现新作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积极回应民生关切,用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4602件。全力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依法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制度,推进法官兼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全面推行“在线诉讼、掌上办案”,网上立案16678件、缴费6359件、开庭1811件、送达12410件、调解16807次,无接触式诉讼服务得到广泛应用。

      七、聚焦创新发展,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新成绩

      扎实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创新建立“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办理司法确认案件523件。成立调解速裁团队,建立“多元调解+速裁”机制,基层法院调解成功与速裁结案2873件,二审民商事案件速裁快审率达51%。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运用“轻刑快审”程序审理轻微刑事案件301件。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4家基层法院一站式建设质效排名并列全省第一。着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对互联网和法院专网进行扩容,打造千兆级数据传输环境。

      八、聚焦执行攻坚,兑现胜诉权益夺取新胜利

      创新推出“事务集约、分段执行、繁简分流”执行新模式,全力打好“雷霆2022”执行攻坚战,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4703件,执行到位金额25.2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完毕率全省排名第一,执行质效及“3+1”核心指标位居全省前三。强化失信联合信用惩戒,发布失信被执行人890人次,限制高消费1738人次,拘留拘传63人,移送拒执犯罪案件线索8件,立案侦查2件,审判2件。

  

      九、聚焦普法责任,法律宣传阵地实现新突破

      全市法院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平台,统筹网上、网下两个阵地,不断推进法院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平安鹤岗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全年累计发表信息稿件17028篇,“鹤岗中院”微信公众号连续6个月排名全省前五,进入最高院“天平阳光”前40名榜单,“两微一端”传播力、影响力显著提升。推进司法公开,裁判文书及信息上网公开7469篇,线上直播庭审870件,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常态化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193场,14778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阳光司法。

      十、聚焦固本强基,法院队伍建设树立新榜样

      全市法院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狠抓指标提升和品牌创建,1个基层法院、9名干警被省法院评为“学习型法院”和“学习型干警”;孙波等9名干警被省法院授予“优秀机关工匠”荣誉称号;南山区法院刘亚莹获评第四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10名法官上榜2021年度黑龙江办案质效优异法官;30名法官被市委政法委聘为执法监督智库人才;萝北县法院、兴安区法院登上“龙法讲坛”向全省宣传推介典型工作经验;19个集体、60名个人受到国家、省市表彰奖励。

刘亚莹被省高院评为第四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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