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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误工费怎么算?

发布时间:2022-12-28 20:13:23


      基本案情

      2021年7月,王某倒车时,与站在后方的行人李某相撞,造成李某受伤,李某被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足挫伤、跟骨骨折、下肢损伤,住院治疗共计9天,花费医疗费4449.67元。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给付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及鉴定费用合计47482.97元,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公司承保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内。

      法院审理

      本案中,李某身体受到损害,系王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某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因王某已在保险公司承保了交强险,故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赔偿限额的部分,再由王某承担。庭审中,双方除对李某的误工费存有异议外,对其余主张并无争议,故法院着重审理李某是否误工这一事实。李某提供其在交通事故前从事保姆看护工作的证据,证明其每月收入3000元,但王某和保险公司均认为李某已经超过退休年纪,不应再支持其误工费。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系农民未享受养老退休金待遇,未参加社会保险,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没有退休金可领取,其根据自身的实际生活状况,依靠自己的劳动来维持生计从事保姆看护工作,是符合常理的,故法院对于李某的误工损失标准参考本地家政行情以及原告的年龄等因素,宜定为每月2500元,根据鉴定意见,故对李某的误工费予以支持15000元。法院最终判决支持李某主张的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合计39164.47元。

      法官提醒

      我国法律并没有从年龄上来限制计算误工费的条款,误工费的本质是补偿受害者因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损失,其具有一种补偿性质,计算标准只与受害者是否耽误工作减少收入有关,与年龄并没有直接关系,即使当事人已达到退休年龄,但通过自己的劳动、能力获得收入的,并且能够证明该收入的,是可以得到合理的误工补偿的。

      证明误工费可提供如下材料:1、有工作的要提供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三年内收入状况证明及其所从事行业标准的证明材料;3、误工时间证明,其中包括医疗机构的医嘱、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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