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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基层篇】| 南山区人民法院推动“解放思想、振兴发展”实现新突破

发布时间:2022-12-12 21:18:30


      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承担着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重要职责。南山区人民法院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上来,严肃认真开展好“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工作,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南山区法院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精准研判,找准“解放思想、振兴发展”切入点

      对照《南山区人民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解放思想、振兴发展”工作方案》,针对研讨重点,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广泛进行调研,确定研讨方向。持续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干警观看省法院“龙法讲坛”专题讲座24期;举办政治大轮训,由各分管战线领导进行专题讲座5期,参训60余人;以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7次,开展青年理论小组学习交流6次。以“考”促“学”,分批次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党的二十大精神应知应会测试,共70余名干警参加测试;开展“学习型法院”季度测试4次,干警得分90分以上占比达到80%。开展专题研讨,采用撰写理论文章、多层次座谈会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广泛研讨,举办主题征文活动2次,共征集征文10余篇,实现理论大学习、心得大交流、路径大调研、观点大碰撞的工作目标。

真抓实干,将“解放思想、振兴发展”落到实处

      围绕区委“改革为要、发展为王”等重大决策部署,将本院的工作思路融入到区域发展全局中,融入到优化营商环境与“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的工作中,采取靠前服务的工作方式,妥善处理涉及发展的案件,积极为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解室,与区工商联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召开辖区重点企业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民营企业讲法授课、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充分发挥好我市唯一一家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职能作用,定期走访辖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达到100%。积极推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工作,便利当事人行使诉权,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立案渠道,建立《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网上立案工作规范》及《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跨域诉讼服务制度》。通过当事人评价系统,及时了解掌握司法服务情况,坚持把“释法答疑”工作贯穿于诉讼活动全过程。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共计740余人次下沉,干警参与率达100%。经过不懈努力,审判质效指标由去年底全省后四分之一跃进全省前四分之一行列,一站式指标始终并列排名全省第一。全年开展法律宣传34次,省级媒体转发工作信息7篇,市中院微信公众号转发63篇。获得省级荣誉5个,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积极动员,形成“解放思想、振兴发展”整体合力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南山区人民法院广泛动员、精心筹划,号召全院参与到“解放思想、振兴发展”大讨论中,结合本部门本人工作,锚定争先创优具体目标深入研讨,做到每个部门有经验、有亮点、有品牌、有第一。成立“司法考试攻坚小组”,鼓励青年干警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司法考试学习,并利用周六日及早午晚休息时间进行测试;成立青年理论小组,定期就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座谈研讨,撰写调研文章;拓展专业法官会议人员范围,采取随机提问的方式倒逼法官提升能力。成立潘英华工作室,充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的创先争优氛围,进一步提能力、转作风。聚焦调动干部积极性、提振工作精气神,彻底摒弃论资排辈的思想,“以工作论英雄”,选拔4名年轻干警走上领导岗位。

      南山区人民法院把开展“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作为加强能力作风建设的实际行动和“破冰”之举,坚持政治统领、理论指引、问题导向、实践检验,坚持以学习研讨、查摆问题为基本途径,以深化整改、推进落实为重要驱动,以健全制度、强化执行为重要保障,以提能力、转作风、优环境、护发展的实际行动,为助推南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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