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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基层篇】| 坚持不懈找线索 倾力执行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2-11-29 19:55:52


      “黄法官,多谢你们法院费这么大劲帮助我,没想到我远在吉林榆树就打了一个电话,你们就这么上心,现在我拿到钱了,太谢谢您了。”近日,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刘某拿到执行款后,在电话中激动地向兴山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黄立东表示感谢。

      刘某为原告方刘某某(诉前已故)的女儿。2018年,刘某将李某某起诉至兴山区人民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被告李某某偿还刘某8万余元。2020年,申请人刘某首次向兴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后剩余4万9千余元执行款未能执行。鉴于被执行人李某某当时无可供执行财产,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本以为该案件已经“山穷水尽”,却迎来了“柳暗花明”。2022年11月,兴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黄立东在通过第三方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时,得知被执行人李某某可能有其他财产权益。考虑到申请人现在吉林省榆树市,而被执行人在鹤岗本地,申请人不具备提供财产线索的条件,且该案件属于涉民生案件,为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黄立东多次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某和其家属做思想工作,但是被执行人李某某都以没有能力偿还为由回避执行。黄立东又单独找到被执行人女儿,告知其母亲李某某未如实申报其名下有理财型保险的事实,已经触犯法律,法院可对李某某采取拘留措施,希望慎重考虑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在黄立东持续耐心的劝说下,被执行人李某某女儿表示愿意代被执行人李某某履行偿还义务,案件终于迎来转机。

      近日,被执行人李某某的女儿依约来到兴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支付欠款。考虑到申请人刘某身处外地,因疫情防控出行不便,黄立东决定通过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在线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被执行人李某某的女儿现场向法院账户转账4.9万元,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工作虽难,但有执行法官的坚持不懈;感谢话语虽轻,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理解。兴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涉民生类案件采取“快立、快执、快结”原则,对被执行人采取法律强制措施和教育感化并用的方式,尽一切努力保障群众胜诉权益兑现,不断提高执行效率,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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