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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监司委调研我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22-11-17 22:18:28


      11月1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宫运生一行先后深入东山区人民法院、兴安区人民法院调研指导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市人大监司委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专委会委员参加本次调研。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亮,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李德厚,东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宝鑫,兴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海斌及相关部门人员陪同调研。

      调研组实地察看了诉讼服务中心、环境资源办公室、立案大厅、科技法庭、调解室等功能区,详细了解我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人员力量、案件办理等情况,仔细询问了环资案件收、结案相关数据及审判质效情况。

      调研期间,宫运生听取了东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宝鑫,兴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海斌的工作汇报,对我市法院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宫运生强调,要坚持以服务和保障绿色发展的现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为引领,贯彻落实好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决定,加大司法公开和宣传力度,多措并举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水平,公平公正审理好每一起环境资源类案件,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亮表示,鹤岗市两级法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坚持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切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坚持“谁司法、谁普法”原则,加大环境资源保护普法宣传力度,注重打击预防、警示教育相结合,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际成效为生态鹤岗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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