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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基层篇】| 兴安区法院走上“龙法执行讲坛”分享交流业务经验

发布时间:2022-11-14 22:40:38


      2022年11月9日下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举办“龙法执行讲坛”第二期讲座,全省法院“优秀机关工匠”、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瑶作为主讲人走上讲台,分享办案经验,进行业务交流。全省三级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通过多媒体视频同步收看。

 

 

      李瑶以《案外人执行异议实务问题探究》为题,围绕案外人能否依据以物抵债调解书排除法院强制执行、承包人能否以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排除法院强制执行、轮候查封法院审查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问题、案外人能否依据另案生效裁判文书排除法院强制执行等问题进行剖析,从法理分析、理论实践到典型案例,抽丝剥茧地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中涉及的问题进行讲解,就案外人执行异议中的疑难问题同全省法院执行法官进行业务交流。

      兴安区人民法院将以本次“龙法执行讲坛”为契机,紧紧围绕“学习型法院”创建行动,认真落实省法院的各项工作部署,依托“龙法执行讲坛”学习平台,学习全省其他法院的先进做法,总结自身经验和不足,不断提升执行干警业务能力,不断增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人民法院,推动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在新征程上砥砺奋发、勇毅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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