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送达是衔接每个诉讼阶段的重要环节,对查明案件真相、案件审限控制、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电子送达作为互联网通讯技术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的新兴成果,有效解决了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送达难、送达慢问题,进一步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为适应疫情常态化,做到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路,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如何调整工作习惯,更好地发挥电子送达的功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学会“换位思考”
法院工作人员在送达工作中“换位思考”,明白当事人不想用电子送达是因为不了解,要以当事人的视角简单直接地介绍电子送达“是什么”“为什么”。
什么是电子送达?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送达平台,向受送达人的电子邮箱、即时通讯账号、诉讼平台专用账号等电子地址,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
电子送达的优势
电子送达易操作,简单方便。对于当事人而言,在接收电子送达的诉讼文书时,与平时接收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微信信息等相差无几,简单易学、操作性强。另一方面,相对于法院派人上门、邮寄、公告等传统送达方式,电子送达方式缩短了送达周期、减省了送达成本、提高了送达效率,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收取诉讼文书。
耐心“提供指导”
如何可视化地让当事人明白电子送达如何签收、查看诉讼材料、线上提交诉讼材料,较传统送达具有不可比拟的优点,也是让当事人“拥抱”电子送达的关键。
制定电子送达操作手册送达给当事人,鼓励当事人网上立案,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时同意电子送达,并告知当事人接收、查看、签收电子文书的渠道、方法以及送达效力、法律后果,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在碰到当事人不会使用电子签收材料时,法院工作人员也可以尝试用电子送达的方式发份材料给自己,亲身体验一下使用线上签收诉讼材料的流程,清楚明白地指导当事人进行操作。
及时“反馈问题”
若电子送达的系统不稳定,则可能导致当事人无法及时收到诉讼材料,这时候法院工作人员要及时将技术问题反馈相关部门,寻求专业的技术帮助,并做好当事人的解释工作。通过不断优化系统功能实现“用户友好”,让当事人更积极、更主动、更愿意使用电子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