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开展以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建立“传帮带”学习制度,确定8组“师徒”,采取“压担子、扶一把、送一程”等方式,充分发挥庭室长、业务骨干丰富的工作经验,采取集中学习业务知识,逐一解决个性问题的方式,带领“徒弟”解决困难和问题,让青年干部尽快提升专业素质,适应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推进法院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基础。
刑事审判一庭
刑事审判一庭“传帮带”小组,师徒四人经常性的在一起开展学习活动,一段时间以来,“徒弟们”向“师傅”认真学习了民事案件调解技巧、刑事判决书及审理报告的规范书写。今后的学习工作中,将继续保持这种学习模式,向书本学、丰富理论知识,向实践学、加强经验积累,更好的为审判事业服务。
办公室
办公室“传帮带”小组,“师傅”现场教“徒弟”学习案件归档方法,在“师傅”的细心指导下,初步掌握部分卷宗归档方法,近三个月中按照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学习任务,达到了制定的学习目标充实了业务知识。
宣传教育科
宣传教育科“传帮带”小组,通过三个月的“传帮带”学习,增强了理论知识,丰富了实践经验和社会阅历,提高了解决矛盾化解纠纷的能力。“师傅”有针对性地开展引导、指导和辅导,着重对理论水平的提升、实践操作等方面给予帮助,使“徒弟”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工作岗位。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传帮带”小组,通过三个月的“传帮带”教学,“徒弟”能够熟练掌握决算填报、案款系统操作、一体化系统基本户收付款操作的技能,已经能够独立进行实际操作。
民事审判一庭
民事审判一庭“传帮带”小组,“师傅”从庭审程序、庭审驾驭能力等方面进行“导师式”辅导,以身作则,高标准,严要求,毫无保留,精心指导,并对“徒弟”撰写的台账、调研案例文章及时检查指导,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其各项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
执行局
执行局“传帮带”小组,深入学习新修定的民诉法、省法院发布的“一案双查”实施细则和执行事务分段集约工作机制,同时对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了交流学习,“师傅”针对案件审里容易出现的问题,对“徒弟”给予细致入微的讲解,“徒弟”通过学习更深刻地掌握了异议案件的办理方法,提升了自身业务能力。
师带徒不仅是知识的传授,更是品德的传承。师带徒活动有利于充分发挥师傅“传、帮、带”的作用,增强法院人才支撑和发展后劲,有助于青年干部加快实现理论和实践的有效衔接,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有利于干部队伍梯次培养和岗位锻炼,为青年干部脱颖而出、担当重任搭建平台,确保法院队伍不断壮大发展、人才辈出、后继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