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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任职人员通过人大任命

发布时间:2022-09-25 07:27:19


      9月23日,鹤岗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洪国,副主任宫运生、李云峰、孙伟涛,秘书长孙兴国出席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伟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文胜,市监委,市政府组成部门有关负责人,部分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及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会上,赵亮同志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刘延鑫等任免职的报告》,市中院拟任职干部刘延鑫、张宁、郄鹤宇作了供职发言。经会议审议、表决和投票,顺利通过了市中院的任免职提请报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洪国向新任职干部表示祝贺并颁发任命书。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洪国向新任职干部颁发任命书

赵亮同志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报告

      新任职的3名同志向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新任职人员表示,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知识水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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