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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非己之财切记莫贪

  发布时间:2013-12-06 10:45:54


    陈某对朋友黄某谎称能够帮助其低价买狗,先后从黄某手中骗得人民币5000元,并将所得赃款全部挥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遂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2000元。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交友一定要慎重,切记上当受骗。同时 我们应当以陈某引以为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非己之财切记莫贪,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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