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盯“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教育提醒不松劲,咬耳扯袖不停步,以“四零”措施压实主体责任、织密监督网络、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执纪问责,确保全院干警清廉自守、志行高洁,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一、坚持以上率下,做到责任落实“零缝隙”。
市中院党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自觉承担起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治“四风”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制定印发《2022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相关制度》等文件,坚持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核心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全市两级法院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战线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庭室负责人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好本科室的监管责任。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层层压实落靠责任,形成了“谁主管、谁负责”,以上率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无缝对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和良好态势。
二、注重预防在前,做到警示教育“零疏忽”。
市中院党组坚持预防在先,扎实做好日常警示教育提醒工作,通过对全院干警开展分层次廉政谈话、常态化提示警醒和签订廉洁承诺书,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注重经常抓、抓常态,把警示教育融入队伍监督管理之中,对干警及时提醒、经常敲打、反复强调,尤其在“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前夕,及时召开会议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节日“禁令”进行重申和强调。结合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组织干警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并通过“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微信群,向全院干警集中推送廉洁提示和市中院对廉洁过节的具体要求,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中院干警时刻绷紧规矩这根弦,不踩红线、不越底线。同时,还在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在各楼层走廊张贴了廉政文化宣传画,真正做到了“廉政文化天天见、廉政警示月月讲”,使干警时时处处感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在全院上下营造了知廉、守廉、倡廉的浓厚氛围。
三、织密监督网络,做到日常监管“零盲区”。
市中院党组与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在节日等重要节点召开专题会商会议,形成同向发力态势,党组切实履行起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司法巡查和督导检查,延伸监督触角、打通监督末梢、畅通监督渠道,切实做到日常监管全覆盖、无盲区。建立微信公众号举报平台,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监督举报电子邮箱,在信访大厅门口设置监督举报信箱,确定专人收集梳理群众反映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在重大节日等重要敏感节点,组织成立多职能部门联合督察组,通过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专项检查、跟踪督查等有力措施,深挖细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通过织密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无缝隙的监督网络,持续深化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有效预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四、加大惩处力度,做到执纪问责“零容忍”。
市中院党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典型问题坚决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查处的强烈信号。市中院党组把专项整治作为经常性手段,紧盯“四风”问题及司法不公、司法腐败和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等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查处违纪干警,及时完善预防措施。“零容忍”的态度和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在全市法院形成强大震慑,节日腐败和“四风”问题从根本上得到了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