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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中院高效审理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优环境促发展

  发布时间:2013-12-03 14:27:06


    2013年以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进一步加大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工作力度,全年共审结涉金融借款纠纷案件22起,帮助金融机构清回借款3000余万元,其中包括已被金融机构列为呆滞帐的无担保借款。中院民二庭今后将继续依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并对金融借款纠纷案件进行更加深入的探索和实践,在提高案件审结效率的同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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