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年初以来,萝北县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对审判执行工作的部署要求,锚定“整体工作创一流、单项工作争第一”的目标任务,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司法质效稳中有进、进中向好。今年上半年,在全省142家基层法院主要工作16项指标通报排名中,连续两个季度位列前十名并夺得“流动红旗”,无一项警示指标。
一、注重科学谋划、补强短板弱项
院党组坚持前瞻性思维和问题导向,于年初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对标对表找准过去一年审判质效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提升计划,确立智慧法院建设、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审判质效流程管理“三个推进”工作布局,为全力冲刺质效指标争先进位定下基调。
二、注重头雁效应、引领提质增效
院领导冲锋在前、争做表率,主动承办疑难复杂案件,自年初以来,萝北县人民法院6名院领导累计办理诉讼案件347件,有效带动了全院干警优质高效审执结案的积极性;各业务庭室精诚协作、密切配合,各项从优待警举措落到实处,全院上下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形成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
三、注重多元解纷、发挥诉调功效
全面推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法调对接1+1”解纷模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助力多元解纷。年初以来,萝北县人民法院受理诉前调确案件106件,诉前调书案件94件,在有效缓解法院办案压力的同时,实现矛盾纠纷妥善化解的良好社会效果。
什么是“诉前调确”和“诉前调书”字号?
2022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始启用“诉前调书”和“诉前调确”两种新文号,将诉前调解成功出具调解书案件编立“诉前调书”案号,不再使用“民初”案号;将诉前调解成功后申请司法确认案件编立“诉前调确”案号,不再使用“民特”案号。
“诉前调书”和“诉前调确”具有法律效力,一方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对于“诉前调书”案件,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对于“诉前调确”案件,一律免交案件受理费,切实减少当事人诉讼负担。
四、注重正向激励、力促争先创优
实行全院收结案情况周提醒、月通报、季研判工作机制,合理把控办案节奏,激发法官内生动力,力争在确保案件质量与效率的同时,实现每月结案数量均衡;强化专业法官会议功能和审委会把关作用,先后组织召开7次审委会、6次专业法官会议,研讨疑难复杂案件20件,极大地提升了案件的裁判质量和执行效率。
下一步工作中,萝北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案件质量提升年”工作部署,始终绷紧提质增效这根弦,倾尽全力,多措并举,努力推动审判执行运行态势持续向好。